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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 09:23   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人才的基础上,做好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要求

(一)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统筹疫情防控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科学组织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二)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复试每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我院根据学科特色科学制定复试方案,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实行量化评定、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组织

(一)回族研究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二)由于民族社会学和人类学专业具有高度相似性,两个专业共同组成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主要由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更改。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我院根据《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和《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确定和制订了回族研究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并进行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了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组织召开了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了保密工作教育。要求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五)复试全过程必须现场录音、录像,上述材料最少保存1年。

(六)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纪律督查组,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监督。

三、复试资格审查

3月23日起,我院选派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一、准备材料

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6.应届生提供在校注册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7.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yzb@nxu.edu.cn。邮件以“加分材料+准考证号+姓名”(如“三支一扶+107492000000000+张某某)命名。经审核无误方可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对比“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中的考生信息,验证考生身份信息,报考条件审查,毕业证书审查,对享受少数民族策照顾政的审查,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加分政策的审查等。

三、身心健康状况审查

在确定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

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复试时间: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9:30

专业综合复试时间: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9:40;

五、复试方式

(一)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系统为腾讯会议)。所有考生均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请所有考生提前下载这两个软件App,并学会熟练操作(我院官方网站https://hui.nxu.edu.cn/为广大考生提供了相关操作手册,请提前认真学习),对于因客观原因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在提前与我院取得联系(0951-2061395),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考生于3月24日前登录上述两个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验证、测试和按要求上传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1.复试组织工作分批进行,3月25日我院组织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调剂及调剂生复试工作,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及我院官方网站。

我院采用“二机位”(一台电脑或手机能拍摄到正面胸部以上及周边环境的,左后方或右后方45度左右放置能拍摄到双手及周边环境的一部手机)复试方式,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 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功能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

2)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安卓系统手机(可另备1部安卓系统手机备用),为防止噪音,关闭辅机位设备音频;

3)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电脑可连接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以防宽带网络不流畅或中断;

4) 考前为考试设备充足电量并检查网络连接正常,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5) 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

6) 考生需要提前在【辅机位】的安卓系统的设备上下载安装“学信网”和“腾讯会议”APP用于扫描辅机位的二维码接通摄像头。考前请仔细阅读《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和《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常见场景做操流程说明》等操作说明,若参考手册后仍然无法使用,可拨打0951-2061395进行反馈,我们将尽快帮助解决。

(二)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2) 不允许有其他人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3) 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

4) 不得恶意掉线,不许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

5) 严禁他人替考,也严禁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 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8)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请考生不要私自建微信群或QQ群,也不要随意加入考生微信群或QQ群,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六、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无加试科目的学科(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有加试科目的学科(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每门科目加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一)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试题以复试科目为主要范围,应能充分反映出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专业理论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力和创新性,每套试题应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非英语专业)。考生开始复试后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读研意愿等),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三)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五)复试成绩公示、报送。我院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成绩;同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表中复试小组明确的录取意见,对不予录取的情形要说明原因。复试成绩是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加权后的百分制成绩。我院最后报送研究生院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全部折合为百分制。

(六)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0.3.

注:初试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满分若为3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七)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八)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加分项目):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各复试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我院认为有必要时,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一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须提供所有复试阶段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对提供虚假材料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及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成立由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共三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纪委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协助研究生院、宁夏教育考试院对复试工作开展巡视。由校领导组成巡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院在学校研究生院确认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同步公布)。“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我院在收到受理投诉和申诉时,会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等有关问题的,由我院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校检查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和配合我院的工作,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学校纪委:0951-2061117,邮箱:jsc@nxu.edu.cn;研究生院: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回族研究院:0951-2061602,邮箱:cui_mt@nxu.edu.cn。

十、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根据学校要求将做相应调整。




                                                                    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