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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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历史学院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0

民族与历史学院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

党支部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学院共设7个党支部,分别是:回族研究院党支部、西夏学研究院党支部、历史系党支部、历史学硕士党支部、民族学硕士党支部、民族学博士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

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支部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并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完成党员的统计工作,党员登记和鉴定等。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结合支部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

(3)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搞好通讯报道工作,办好本支部的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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