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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历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08

民族与历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2022年12月7日下午,民族与历史学院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主题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制中国建设”,学院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刘翔未主持会议。

会上,刘翔未副书记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制中国建设”,高正亮同志和马巍同志从不同层面发表了各自的学习体会。

高正亮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基本遵循。客观世界中物质运动的固定规律,此即一般的“法”,其中又包括自然法,人为法。法律社会中,人的自由是能够做应该做的事,即一切法律所允许做的事情的权利。公民做法律所禁止之事,则不再拥有自由。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社会契约论》都指出,约束个体,建立秩序,形成社会契约,最终才能保障社会和国家运转。从个体来说,个人品德千差万别,单纯依靠个人品德无法构建有效的社会秩序。这个时候,法律就能发挥作用,达到强制约束的效果。我们每个人都应能够熟法用法。

马巍同志谈到作为一名社会主义青年,作为高校教学科研岗位的一员,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做经世致用的学问,以自己的研究方向为出发点,积极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为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智识。

最后,刘翔未副书记做了总结发言,她指出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处处体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具有原创性和时代性的理论,也是建党百年以来提出的最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内生动力。结合宪法的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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