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

历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31

历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以211”工程建设为要求,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遵循现代高效的新型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教育改革需要的中学历史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适合报考历史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培养要求:本专业注重学生的“知识、素养和能力”的综合培养。

(1) 系统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理论与思维方式;

(2) 掌握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与基本的文化知识;

(3) 掌握世界文明的起源与历史发展脉络;

(4) 掌握相关学科知识;

(5) 具有从事历史研究的初步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文字表达能力;

(6) 熟悉教育法规,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并从事历史学教学与研究的基本能力;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8) 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交流与文献阅读的能力。

核心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上古史、世界中古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史学概论、中学历史教学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当代世界史、中国历史地理、中国历史文选。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联系电话:(0951)2061080     邮政编码:750021

Copyright  2012-2060 宁夏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夏大学民族与历史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