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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大学民族与历史学院自主采购谈判情况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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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大学民族与历史学院自主采购谈判情况公示正文详见附件“宁夏大学民族与历史学院自主采购谈判情况公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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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大学2024年民族学“思政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根据《宁夏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通知》和《宁夏大学民族学一级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文件要求,现将综合考核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人文与民族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951-5093082。附件:2024年民族学“思政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 宁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民族与历史学院) 2024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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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大学中国史一级硕士点硕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资格认定(2024年)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宁夏大学硕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宁大校发〔2022〕113号),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水平创新型研究生导师队伍,持续提高我校中国史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结合中国史学科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硕士生导师选聘第二条 硕士生导师的选聘实行聘任制,以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岗位的需要为前提。一般安排在每年 5 月、6月进行。第三条 硕士生导师按一级学科选聘,申请者的学科专业方向须与申请选聘中国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所设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第四条 满足以下条件者,具备申请资格:(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潜心教书育人,业务素质较高。(二)近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经中国史一级硕士学位点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认定通过。(三)申请时须提交至少 2 项本人近五年所取得的代表性业绩成果,附原始佐证材料和能够表明本人学术贡献或科研能力的成果报告;代表性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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